【陳怡慈/台北報導】
兩岸明年上半年可望建立銀行監理合作機制,惟兩岸法規差異太大,業者呼籲,我政府應爭取「實質開放」,否則開放後對本國銀行反而是傷害。
不願具名的大型銀行高層昨提醒,倘若未來兩岸銀行業開放,金管會沒能秉持「實質對等」原則,下場將是中國的銀行來台灣投資,開一家賺一家,台灣的銀行去中國投資,開一家賠一家,「馬上會有輿論批評國民黨在賣台,兩岸金融開放怎麼玩得下去?」
國泰世華銀九十一年五月就在上海設立辦事處,國泰金策略長李長庚昨表示,外國的銀行到台灣來開業,不論設分行或子行,台灣給的都是「國民待遇」,即本國銀行能做的新台幣存款、放款、財富管理、信用卡、房貸等,台灣都是「一步到位」開放給外商銀行。因台灣秉持「國民待遇」原則,李長庚舉美商花旗為例,花旗在台只有十一家分行,光靠財富管理跟信用卡業務,過去五年,每年稅前可以大賺一百多億;相較下,中國大陸的法令規範存在「土洋差異」,對外資銀行的業務開放「一項一項」來,外銀矮中資銀行一截。
中國現在對外商銀行採取「外銀子行化」的政策,亦即,鼓勵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設子行而非分行。李長庚以設子行為例,必須在中國境內開業三年以上、提出申請前兩年連續獲利、註冊資本至少十億人民幣,必須符合這三個條件,才能對中國境內公民承作人民幣存放款業務。
中信金總經理陳佳文也說,我政府應從深度策略聯盟的「實質對等開放」著眼,而非只是形式上的開放,以外資銀行到中國設分行為例,分行無法對一般大眾吸收一百萬人民幣以下存款,只能對企業戶做人民幣存放款業務,連動所及,包括財富管理、信用卡等業務動能都受到限制,如果國銀去開分行,擺明了只能服務台商企業。
因中國把「台資銀行」視同「外資銀行」管理,且存在「土洋管理差異」;李長庚建議,我政府應該積極爭取,讓對岸政府願意以「國民待遇」而非「外資待遇」,讓台資銀行可以等同大陸境內的銀行,承作與當地銀行相同的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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