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10/3(五)上午10:00
地點:衛生署門口(愛國東路100號)
行動說明:葉署長曾表達支持樂生院民原地續住
葉署長曾於民國95年4月3日接受自由時報專訪表示:「政策錯誤就像樂生療養院的例子,樂生病患現在不是生病,而是有後遺症在身,所以他們需要的是前有小河、後有山坡的地方休養生息,現在政府蓋一個醫院強制他們搬離,他們當然不願意,因為他們要的不是醫院,是家,決策錯誤,政策就無法執行。」至今,樂生院仍面臨拆除、院民仍被迫搬遷,樂生保留自救會、青年樂生聯盟將前往衛生署拜會葉署長、說明現況,並爭取院民權益。
現場將演出行動劇,劇情:
捷運局要拆掉有山有水的樂生院,新任衛生署長葉金川出面阻止,說:「樂生病患需要前有小河、後有山坡的地方休養生息。」之後眾人齊唱:「樂生門前有小河,後面有山坡,山坡上面古蹟多…」、「葉金川,展現魄力救樂生 !」、「擴大樂生修繕,還我安全續住!」、「反對強制搬遷、不得斷水斷電!」
我們的訴求:自救會要求葉署長,展現魄力救樂生 !
1. 衛生署整修樂生保留院舍40棟
日前捷運局表示工程會所劃定的樂生院原地保存40棟方案中,捷運局只能保證其中15棟的建物結構安全,其餘25棟在施工過程中將有毀損之虞。最近自救會再度接到捷運局來函,表示25棟建物可能毀損是因為建物本身老舊的緣故,建物老舊之修繕是主管機關衛生署的責任,並非捷運局的權責。
雖然自救會認為這明顯是捷運局推卸責任的說詞,但今日仍希望衛生署清楚說明樂生院建物安全與院民居住權益,究竟是哪個單位要負責?同時,自救會指出若依照捷運局的說法,只要衛生署做好修繕工作,那麼目前劃定之40棟原地保存建物便安全無虞,可供院民於施工期間居住。因此,自救會要求衛生署應於捷運施工前全數完成40棟建物修繕、加固工作,並且允許院民於施工期間續住,才符合漢生人權保障條例第一條之保障漢生病患安養權益的精神。
2. 反對強制搬遷 不得斷水斷電
近來有樂生療養院的職工,在舊院區散佈院民若不搬遷,樂生院方將強制斷水斷電的謠言,造成許多年老的院民因此擔心受怕,惶惶不得終日。對此自救會向衛生署表達強烈的抗議,要求衛生署應約束樂生院職工的言行,不得再騷擾年邁的院民,同時應承諾未來不會以斷水斷電或其他脅迫手段,強制樂生院民搬遷。
自救會要提醒葉署長,樂生院民的居住權仍然受到錯誤政策的迫害,希望葉署長不要如同一般的政治人物,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,拿出魄力來保障樂生院民的基本居住人權。
新聞聯絡人:柯同學0968-1804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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